傳•道•人(3):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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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是在傳遞信息,傳遞的方式不只用口,亦不可能只用口,卻是整個生命。
有人覺得講道是先知的職事,我不反對這個看法。但我反對以自己的推論套上「先知」的角式上,進而要求講道者有他們以為的「先知」表現。
先知,不是「未卜先知 」、更不是「問米婆」:前者是為娛樂別人的好奇心而存在;後者是沒有任何「人味」、鬼上身式的在說話。有人講道喜歡推測世界動向,有人像頒佈十誡在台上選讀聖旨,兩者都不是講道作為「先知的職事」中的先知的特點。
先知講道,更不是一味得個「鬧 」(罵)字。只有責罵、沒有建立,單拔出而不載種,極其量只完成召命的一半(或說比一本也沒有的還不好),說真的,心態上似報復多於建造。
以上的都是誤解。那誤解在於講道之人好像可以把自己放置於他所處的群體之外,在局外向局內人說話。
但這是誤解:講者不可能如此了解自己,聽道的人也不可以這樣要求講道的人。
先知從頭到尾都是局內人。當神的審判來到,他是首先受審判;同樣神的安慰來到,他也首先受安慰。他為著自己的民族憂心,也為自己家裡的人而哀傷。在這點上,先知實在於心態上與祭司無異。
因此,我以為的合理結論,是地方教會應減少外來講員的邀請(我沒有說不可以請),讓群體中牧養的人來擔當講道的職事。因為他們了解家裡的實際情況,不會講些放諸四海皆準的空談。在講台上痛斥當中的罪惡、勸人回轉的人是他們;在台下幫助弟兄姊妹面對罪惡而助人成長的也是他們。試想想,你給別人亞媽,在毫不理解你的實際情況下,把你罵個狗血淋頭,你會服嗎?
「但我的傳道人/牧者講道不夠動聽!」,有人抗議地說。
當然,那是講道之人的問題。但我得邀請你留心細讀聖經中的各篇講章(包括耶穌講的那些),有那一篇是你認為「夠動聽」的呢?讓我再說,講道的人有不能推卸的責任。但我認為這真的不是問題本身,卻是我們作為聽道之人推卸自己如何聽道的責任的借口。(關於這點,以後會再談)。
有云:「聞聲不如見人」。這對講道的人和聽道的人,尤其重要。能看見活著的道,實在比能聽見的信息震撼得多。講道者用自己生命來表明所說的道。這才是信息的全部。聽過不少次作主席的、代禱的,重複地說:「求主膏抹講員的口…」我不知道這句說話的聖經出處在哪?若果是賽6.7那就更加糟糕,那是先知的出道差遣禮,不是講道前的禱文呢!
更大的問題是,講道者不是單用口講的!講道者是用自己的生命來解說所傳講的信息。是他將自己的生命押在這道上。說「求主膏抹講員的口…」就等於說:「你的生活我不理,你就是給我講一篇好道就是了。你的生命聖潔與否我不知也不想知,就是神單單潔淨你的口就夠了。因為我關心的,就是你口所講的而已。」
你認識你的牧者嗎?你認識你教會講壇的講員嗎?誓要等他來認識你,既不合理(他的job description,你的會友手冊也沒有這樣寫),也不切實際(舉例300多人的教會,你說你要等到幾時才能被認識?)。既然不認識,就自己主動去認識吧!等甚麼?你不認識,又怎可以期待了解他的信息?(這與釋經的原則一樣)你不知他的為人,怎能感受他所感受的?要明白,「聽篇好道」,從來都不在乎聲線、文字或佈局,卻是在乎你感受得到他所感受到的與否。
還等甚麼?
Filed by edmund at 1.23 am under Fai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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