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蓮:靈意解經——華人教會的釋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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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教會使用寓意釋經,除了是受到希臘哲學及文學文化影響外,更重要的是為了防避異端的攻擊,發揮護教功能。透過強調主耶穌為基督,為舊約所預表之彌賽亞,確立基督信仰的合法性。寓意法成為轉化舊約為基督信仰文獻的必須。
華人教會普遍稱寓意解經為靈意解經,兩者指向相同,都是要發掘經文的「精意」和「靈意」,救贖論仍為中心信息。但時至今日,靈意解經往往給人「任意」「隨意」的感覺。然而,根據梁家麟博士的研究,華人的靈意解經並非全無章法,亦非鐵板一塊,他更將之歸納為四大類別:訓詁派、統攝派、聯想派和諭令派。(註)
訓詁派 ── 一種較接近西方預表法的釋經法,惟相當機械性地以拆字解句,為聖經詞彙尋找與之相應又固定的屬靈翻譯。例如根據雅歌三章8節、以弗所書六章17節與希伯來書四章12節,刀是「聖靈的能力與神的話語」,頭髮是「奉獻」或「順服」,它們在整部聖經都應作如此理解。 訓詁派不接受經文的字面意思為實際意義,而相信經文背後的屬靈意義才是真正意義(所以刀不是刀,頭髮不是頭髮),這正是與西方的預表法所不同之處。訓詁式靈意解經單從寓意角度作為理解聖經之途,無視不同的文體應採用不同的方法研讀,因而流於把屬靈意義硬套在字詞上。
統攝派──盡量搜羅某個詞彙的可能解釋或應用,他們較為著重聖經所呈現的整體圖象,而不花精力糾纏於經文的細節字彙。這種釋經法一般應用在講章上,達成統一的靈訓、統一的架構或統一的主題。
聯想派──梁博士指這種方法「最隨意,純粹興之所至,望文生義,借題發揮,抓住經文的個別詞彙、意境,附會聯想」,藉以表達講者欲闡明的屬靈或道德教訓。在聯想派下,經文的義用較義涵為先為重。
諭令派──這方式乃由訓詁式演變而成,由於每個待發掘靈意的詞彙只有唯一的一個解釋,所以該解釋便是絕對正確無誤,甚至可以說是從神而來的啟示,這亦為「諭令」之意。
在「特殊亮光」及「個人經驗」的強調下,華人教會領袖使解經變得更為神秘,甚至造成帝統局面,捨我其誰。可幸在福音信仰的大前提下,靈意解經至少沒有「隨意」至顛覆聖經,所引伸的負面影響也遠不及後現代主義。
註: 參梁家麟:《我與誰親嘴──華人雅歌靈解研究》(香港:建道神學院,2001),頁64-140,16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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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省:
這正好解釋了信徒的讀經習慣為甚麼久久不能建立,並「明星級」的華人教會領袖成為教會的新「正典」。他們的解釋成了唯一的準則,如上文所指,直接間接做成「捨我其誰」的霸權。於是信徒慢慢將自己的腦袋拱手相讓給予這些領袖,在麻木盲從的程況下放棄自己手上(不再讀)的聖經。結果,當信徒口中常說「這樣不合乎聖經、那樣不合乎聖經」,說穿了,其實是指「這樣不合乎我的詮釋」、「那樣不合乎我所聽過的詮釋」。但詮釋背後的一切假設,沒人理,亦沒有人願意理。
總之,
我的才是絕對真理。
Filed by edmund at 12.31 am under Fai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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