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oming

the trail of a family becoming

我終於明白了。

我終於明白了。

不是我想通了甚麼,卻是清清楚楚的「聽到」主的心意〔這是很特別的經驗,因為嚴格上來說,我根本聽不到聲音—我聽到的只是講道者的聲音,但我卻清楚的「聽到」主的心意。不是一般的旨意,是對我的旨意〕

這是一種「觸電」的感覺。沒有聲音但卻是真的「聽見」。是那麼熟悉的聲音…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為甚麼一直也聽不到神向我作全時間事奉進一步的呼召呢?為甚麼我十年前的奉獻、到四年前的神學畢業,對任何人來說也是全職事奉的路上,我走到現在還聽不見神進一步的呼召呢?是我奉獻還未夠嗎?是我還未預備好嗎?

對很多人來說,我還有甚麼未走的路呢?其他走這路的人豈不是一早已經投身牧會、或其他的全職事奉嗎?還有甚麼呢?〔連在社會的工作經驗也有了,還欠甚麼?!〕

我聽懂了,我還欠真正的奉獻

不是嗎?叫我犧牲現在的工作,於我何難?我根本就不看重現在的工作!要我犧牲自己的時間、娛樂、享受,於我何難?我根本就不希罕它們!那麼我真正需要奉獻的是甚麼?

別人的至寶是「青春力量」、「金錢地位」、「名譽學歷」,要我奉獻它們又有何難?因為它們跟本不是我的「以撒」!明白嗎?沒錯,在別人看來,我能夠把萬事丟棄、看作糞土,正因為它們本來就不是我所「先前看為有益的」。

要真正奉獻,就只有獻上自己真正的「至寶」。要獻其他,本來就不是奉獻,是施捨

上帝並不需要我們的施捨,祂卻喜悅我們的奉獻。

如此,我得出兩個結論:第一,我要努力於我的工作,叫它成為我的「至寶」,再甘心的將它奉獻給主。不是像現在的,時常心大心細,是進升還是走出來全職事奉?神不喜悅這些。祂要的,是在我們做得最好、我們看得最寶貴的事上奉獻給祂,不是我們那些連自己也不重視的東西上!如此,我要叫我的工作成為我那「最好的」,這才能奉獻給主、才能配得為主而丟棄。

第二,現在的我真正看重的是甚麼?雖然並非一般人能明白,但我自覺我看重的是要為神作一番大事。這或者對一般信徒是極好的目標,但對我來說卻是叫我埋怨神不給我機會的陷阱。我要為神作光,我要復興教會的弟兄姊妹,我要為神…這一切才是我的「至寶」,是我不能放下的。但不論是再飄亮的包裝,內裡也是同一樣的不順服。就是對神在我生命安排的不順服,極其量,是那些原因聽起來比較「屬靈」一點罷了。

如果神根本沒有要我為祂作一番大事那又怎樣呢?如果神就是叫我在教會默默的作信徒呢?我願意嗎?還是我心心不忿,要強出頭﹖強逼祂接受我的「大發熱心」?

「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一天我不能放下這些,我也不是真的奉獻給主!一天我還沒有將這樣「有益的」也看作有損的,我也不算得真正的奉獻!

我奉獻,就是給主使用。祂有絕對的主權,祂可用,也可不用。我不是奉獻為神作一番大事,卻是奉獻給神作任何事,甚至是「無事」。我奉獻,就是如此我也必須甘心樂意。如此看來,我走過的路代表我預備好了嗎?

我要慚椰a說,不但沒有,還是剛好相反。我變得愈來愈重要,能否為神作一番大事變得愈來愈重要,能否為主發光變得愈來愈重要…

相反,主為何沒有進一步呼召我就變得愈來愈不重要。〔或者說,這也變得重要,不過卻是對「我」重要,不是對神重要。〕

這還算甚麼奉獻?難怪我常在十字路口上徘徊不定…

現在終於明白了,那下一步是甚麼?當然就是認罪、悔改、放手、等候、回應。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真的更深嗎?

Filed by edmund at 1.38 am under Fai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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