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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ail of a family becoming

張達民評馮象《新約》譯注

那些在讀馮象譯注的聖經譯本,請留意!

新漢語譯本:First Look

新漢語譯本》的新約部分經已上載到bible360.net(需登記)。我不是新約學者,但也有自己的一些期待,可以在此分享一些first look體會:

1/ 我通常會先看林前7:1的翻譯:

論到你們信上所寫的事,你們說:「男人不親近女人倒是好的。」

終於擺脫了將「男人不親近女人倒是好的」視為保羅觀點的譯法,而(正確地)看為是哥林多教會提問的一部分。好!

2/ 約3:3 「重生」: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

是保留「重頭一次」的譯法,不過在譯文註釋內說明「重生」一詞也可譯作「從上而生」,並說約翰在這段經文似想同時保留這兩重意思,但中文翻譯無法同時譯出這兩重意義云云…好過冇。

3/ 約20: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與和合本完全一樣,Ouch! 「被赦免」、「被留下」的perfect tense 時態(have been forgiven / have been retained)未有譯出來,也沒有註解。

4/ Faith(fulness) in/of Christ 的譯法(Rom 3:22, 26; Gal 2:16; 3:22; Phil 3:9):

Rom 3:22 那就是: 神的義藉着相信耶穌基督,臨到一切相信的人身上。事實上,這並沒有差別
Rom 3:26(25) 就是要在現今顯明 神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相信耶穌的人為義。
Gal 2:16 但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遵行律法,而是藉着相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相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稱義是因相信基督,而不是因遵行律法,因為沒有人可以因遵行律法而稱義。
Gal 3:22 但聖經把所有人都圈在罪之下,為要使那因相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那些相信的人。
Phil 3:9 就是讓我可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靠着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藉着相信基督而得的義;這義從 神而來,以信心為本。

5段都用objective genitive「相信耶穌基督」作正文。而前3段的譯文註釋則提到 subjective genitive 的可能(基督的信實),後兩段未有提及。

照此看來,《新漢語譯本》是神學上保守,而用比較通順的現代中文譯本。而譯文注釋則加入當代的一些(未有定論)討論作為補充(用途有別於那些「研讀本」(study bible)的註釋)。

珍本聖經數位典藏查詢系統

台灣信望愛資訊中心CBOL計畫台灣聖經公會合作,將一系列的古舊中文聖經譯本數碼化,當中包括:

  • 舊約文理馬殊曼譯本 / 新約文理馬殊曼譯本
  • 1863年舊約
  • 舊約文理1904
  • 但以理書1904
  • 舊遺詔聖書 / 新遺詔聖書
  • 新舊約串珠淺文理
  • 新港譯本
  • 新約聖經1895
  • 新約聖經1899
  • 新約聖經手抄本
  • 新約楊格非1886
  • 新約楊格非1892
  • 大英新約文理合和本

例如:《新遺詔聖書》的《哥林多前書》11章1節翻譯為「爾當效我,如我效基督也。」

若想進一部了解中文聖經翻譯的歷史,可參彭國瑋,中文聖經的翻譯 (一)中文聖經的翻譯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