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oming

the trail of a family becoming

應該做甚麼?

讀到羅秉祥的這篇「教會應雍容大度對待同性戀者公民權」,再讀到 Louie Giglio 應邀為Obama 就職領禱卻被人拉下馬,我覺得很難過。

我難過,不是因為不同意,而是因為我同時同意兩篇文章的呼籲。

我明白所有的考慮,問題有多複雜,要有獨立思考,不應人云亦云…但在這一切之後,我們仍然要問:「教會應該做甚麼」?「跟隨主的人應該做甚麼?」

我應該做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