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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ail of a family becoming

我在這裡遇見神:推理小說(文善)

友情客串系列:我在這裡遇見神

我請了幾位弟兄姊妹分享一下他們的興趣和他們的信仰撞在一起的時候會是怎樣的。藉著他們的分享,希望你能以信仰的角度出發,重新定位你的興趣。不是兒戲的,卻是蠻認真的。正因為這是你的興趣,是你真的會花時間、心機去了解、去做的。那麼你的信仰就不可能對它毫無影響(反之亦然) 。

打頭炮的,我立刻想起能用林一峰《靜止》中的一句「有時樹會倒下﹐某片天頃刻明亮﹔有時淚會淌下﹐別太緊張……」為自己blog題的文善

閒話少說,請細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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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底已經解開﹐那就是. . . . . . 》

文善

第一次閱讀推理小說﹐是中學一年級。那時中文科老師要我們寫閱書報告前把書帶回校給她批準。沒記性的我當天早上上學途中才記起﹐唯有匆匆在便利店買了赤川次郎的《臥底老師》。也因為老師一句﹕「幾特別吖﹐日本書。」﹐後來每一次的閱讀報告都是看赤川次郎的推理小說。而後來同學間在傳閱《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漫畫﹐我深深被裡面恐怖和偵探相結合的情節吸引。可是因為移民的關係﹐便沒有再看下去。

一直到master下學期因為太多空閒時間﹐便上網找推理小說看﹐那時誤打誤撞去了台灣一些推理愛好者建立的網站﹐接觸到其他推理大師的作品(例用橫溝正史和艾勒里昆恩) 和台灣業餘作者寫的故事。看到一些台灣作者的簡介﹐發現不少和我差不多年紀﹐有的甚至還比我要小﹐我就想﹐人家可以寫﹐為甚麼我不可以﹖於是便傻呼呼的開始了寫推理小說。當然﹐後來由於應付考試和工作的關係﹐只發表了一篇非常不成熟的作品便沒有再寫了。(後來才知道﹐原來不少推理界朋友都知道這篇劣作orz)

認真去寫推理小說的契機是去年﹐那時剛換了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沒從前那麼長﹐偶然看到台灣的「人狼城推理文學獎」擴展為全球徵文﹐便寫了一篇去參賽。那時的心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台灣推理小說作家既晴是評審之一﹐我便抱著小粉絲想讓喜歡的作家讀自己的作品的心態而參賽。加上那時在網上認識了林斯諺和冷言這些作家﹐他們都給了我很多寶貴的意見。最後我的作品幸運地進入了複選﹐更加強了我繼續寫作的信心。

所謂「推理小說」﹐它的定義可以很狹窄﹐某些人會認為但凡故事中有謎團的就可以稱為推理小說﹔但另一方面也可以很廣泛﹐例如歐美的「Mystery」就包含了懸疑、犯罪、謀殺等等。至於類型方面﹐主要的類型有﹕「本格」、「變格」、「社會派」、「警察程序」等。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到這個網站﹐裡面有很多關於推理週邊知識的文章。特別要說明的是﹐推理並不等於「謀殺」﹐推理小說中不一定有謀殺案﹐故事中有謀殺案的也不等於那是推理小說。 (http://www.ylib.com/murder/column.htm)

在云云不同種類的推理小說當中﹐我最鍾情於「本格推理」。「本格」在日文是「正統」的意思﹐那是指傳統以解謎為中心的推理小說﹐所以又叫「古典推理」。本格推理著重的是「公平性」﹐即是在故事中提供了所有線索給讀者﹐讓讀者和偵探在相同條件下參與其中進行解謎。

Edmund叫我向弟兄姊妹推介一些推理入門小說﹐這可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呢。因為我不是看過很多推理小說﹐我喜歡的對初看者來說可能太複雜﹐推薦一些輕鬆推理嘛﹐一位推理前輩又說恐怕人們會認為推理小說不過如此而輕看它。所以現在我會用芝士(台譯起司)來比喻一些我看過的推理小說/漫畫吧﹐各位可以自行選擇。

我的入門推理赤川次郎可說是Cheetos﹐方便快捷﹐雖然美味可口﹐可是畢竟是零食﹐這個作者我最喜歡他的三色貓系列﹐因為那是他比較本格的系列。西村京太郎是少數我喜歡的非本格推理作家﹐我認為他的作品是wine and cheese裡的芝士﹐不會太膩﹐而且很優雅﹐他的《華麗的誘拐》是我近期非常喜愛的作品。而我最喜歡的島田莊司則絕對是一客濃濃的cheese fondue﹐那是吃芝士的最高享受﹐可是它heavy的程度不是每個人也受得了。至於金田一漫畫嘛﹐那是粵菜海鮮酒家裡的芝士焗龍蝦。芝士明明是西方食品﹐在中國餐館裡有人會覺得不倫不類﹐而且還要配搭龍蝦那樣高檔的食物﹐喜歡吃龍蝦的會認為那不中不西的芝士破壞了龍蝦的鮮味﹐可是卻有不少人喜歡這道菜﹐也有不少進而喜歡其他煮法的龍蝦。這部漫畫裡不少詭計都是抄襲大師級的作品﹐所以很多同好對它嗤之以鼻﹐但不能否認的是﹐不少人也是因為這部漫畫而愛上推理的。

剛開始閱讀和寫作推理小說時﹐其實經歷了一段掙扎。小說中常常描寫殺人和其他犯罪場面﹐我就曾經問﹕「究竟作為基督徒﹐我應否看這些小說呢﹖當我在構思和寫這些情節時﹐我又是不是在犯罪呢﹖」

在不斷的禱告中﹐神通過弟兄的口給了我肯定的答案﹕既然這是我有興趣和有能力的地方﹐就應好好利用它去事奉。我認為這個事奉有兩方面﹕1)把通過讀/寫推理小說而得來的「長處」﹐還用在教會中而使它們成為我的「恩賜」﹔2) 把小說作為我事奉的工場。

通過閱讀小說﹐我感到我的邏緝思考能力進步了﹐這對理解聖經、查經和聽一些講道有很大的幫助(特別是那些長個多小時﹐著重分析神學那些講道)。而在寫作的過程中﹐我學到注意細節而又不失對the big picture的視野。例如推理小說有所謂「視點」﹐而用不同的視點往往會影響推理。例如說「Edmund 看到屍體後感到驚訝」和「Edmund看到屍體後露出驚訝的表情」是不一樣的﹐在寫作時注意這樣的細節就十分重要。在事奉上﹐這就是要「細心」﹐在小節上用心﹐不僅在做事上能事半功倍﹐也可以作好的見證。有一次退修會﹐我們用作聚會的禮堂是不準飲食的﹐大家都很守這規則。直到星期天在那裡崇拜﹐剛巧是擘餅日﹐準備時眾人都不以為意﹐一個姊妹立刻提出﹕「咦﹐禮堂不準飲食啊﹐我去問問他們可不可以讓我們在那裡擘餅。」我相信那裡的人會因為我們(那姊妹) 的細心而對我們留下好印象。我自問是個粗心大意的人﹐也去神就是這樣來鍛鍊我要細心吧。

至於big picture﹐套用推理小說的用詞可以是「合理性」或「必要性」。最好的例子就是我最近寫的短篇。裡面有密室﹐又有轉折(還要是雙重轉節啊﹗)﹐而且每一環我都務求要有合理解釋﹐可是一位前輩看完便立刻說﹕「密室的必要性是個問題。」因為我只是想要寫有密室的故事﹐而忽略了密室在故事中是否必要﹐細節上可能那是很好的詭計﹐但如果和big picture沒有配合﹐再好的詭計也只是浪費。在信仰上﹐例如查經﹐如果只是把每一節經文查到滾瓜爛熟﹐但忽略了整段經文宏觀的意思的話﹐是不能完全明白神的說話的。如果是應用在教會的事奉中﹐我想那就是「三色」裡所說的「組織力」了。

一直到前陣子﹐我從來沒有想過寫推理小說會是事奉的工場。會有這樣的感動﹐一方面是有人鼓勵﹐另一方面是因為我看到很多對基督教有負面描述(抹黑﹖)的小說。我不認為推理/恐怖小說中的教會只能有負面的形象﹐我相信可以有很正面的描寫。為甚麼《達文西密碼》是大眾流行小說﹐而永遠只是一大班基督徒結伴去看福音電影﹖我相信兩者之間一定可以找到一個平衡。也因此我為自己的寫作方向定了個底線﹐就是每個故事我都要是「有話要說」的﹐我要我每篇作品背後都有一些正面的信息。推理小說﹐不一定要是變態血腥暴力色情﹐這些可能是手段﹐但在我寫的東西裡那一定不能是目的。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我這樣寫有點大言不慚﹐可是正因為我得到了不少弟兄姊妹的支持﹐我希望在我起步時定了這個底線﹐如果有一天我give in的話﹐請各位不要猶豫﹐務必要提醒我曾說過這樣的話﹐和將來我到底是向誰交帳。

推理小說裡充滿各種謎題﹐雖然我是個愛好者﹐但自問解謎能力非常差﹐永遠猜不到謎底。幸好﹐在信主那一刻﹐我已經把生命最大的謎題解開了。

神﹐就是我們生命的謎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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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mund的回應:

推理小說,有多少人會真的以它為事奉工場?我說過,今天教會的死結在於我們從整個社會文化中抽離出來。過去,「噢,電影喧染色情暴力」,於是基督徒從電影中徹退了。我們不看電影、也不拍電影。甚至別人用電影宣傳另一種信念、價值觀,我們就「站出來」指指點點。近這二十年,我們看見甚麼福音電影,但永遠都是拍得尷尷尬尬的:又要抄人談情說愛、悲歡離合;又要慌死觀眾是低能的,總要加插大段大段「說教」的片段。次次都是「昔日衰到貼地、今日好得無比」那種連自己看了也不會相信的「無範」見證。是否真要這樣?

回到聖經,看看《創世記》,那豈不是將古代近東的創世故事(多神),煉淨、轉化成以色列人對耶和華的獨一敬拜(一神)宣認的上乘例子嗎?這豈不是拒絕徹退於當時的文化、卻要利用相同的方法,表達不同的信息嗎?

看看箴言,第31篇中的「利慕伊勒王」是以色列王嗎?不!他是外邦的君主。何解他母親教訓他的話會是神的默示?豈不是說明我們的神也拒絕從當時的文化上徹退?為甚麼不可以用別人的口(媒介)說神的話?

喜見文善有這樣的guts,看出「推理小說﹐不一定要是變態血腥暴力色情﹐這些可能是手段﹐但在我寫的東西裡那一定不能是目的」 。不單止「看小說」、也「用小說」。我們就是不可以不停的徹退,將本來就是中性的媒介拱手相讓給XX(隨便寫下你最痛恨的基督教對頭)。跟著人家那邊說了甚麼,你不是抗議反對、就是開甚麼甚麼研討會大喊「道德淪亡,主必快來」。那有用嗎?No!我們要回到那些媒介中,善用它們。昔日「你棄人取」,今日就不要怨別人說不合你意的話。因為是你自己主動放棄了發聲的權利。唯一的方法,就是拒絕做個憤世嫉俗烈士,或是隨波逐流的觀眾。拿回說話權利。

除此,我看不出還有甚麼出路。

弟兄姊妹,看見嗎?你的嗜好和你的信仰有這樣的碰撞過嗎?還是你的信仰和你的嗜好從來就是生死不相往還?

鼓勵你,開始想想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