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oming

the trail of a family becoming

冇訂企?

牧者的工作牽涉不同層面的人,非如一般工作;比較類似的可能是社工和心理治療師。究竟可否有自由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

然而,比社工和心理治療師更加複雜,牧者所處理的,並非獨立「個案」,因為當時人與牧者,都是長期處於相同的群體之中。於是,不能像社工和心理治療師,能簡單容易以「X某」或是「Y君」,來表達牧者因某些人與事所帶出來的個人感受。不容易,是因為群體中,別人很容易能從牧者說話的「蜘絲馬跡」中,而找出當時人。所以,就算你將人名、地方全部抹掉,仍然有可能因為你想抒發自己的感受,而在過程中暴露了別人的私隱/身份。

而我在說的,只是牧者的「感受」而然,對某事的「意見」,就更加不用說。

有點像公眾人物或代言人,牧者的說話代表著他所處的群體。要將個人言論和「代表言論」分開,不是加句disclaimer就成的。如blog、facebook一類,本來任何人都會接受是用來表達個人意見的空間,牧者的加入,會突然變得不同。當然,你可以用匿名的方式繼續生存,但這只是一種權宜之策,除非你寫的是沒有面孔、沒有處境的廢話,不然,總有被「揭發」的一天。

而這樣被揭發的一天,會比你一直以真姓名來書寫而得的批判,更加似世界末日。

所以,back to square one。

牧者究竟可否有自由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

或者,將問題轉一個角度,我們可以問:「牧者公開自己的個人感受是否合適?」我們可以像德蘭修女一樣,不用聽眾(或說只要神作為聽眾?),每天寫著自己的私人日記就可以了嗎?為甚麼我們需要公開?為甚麼我們需要聽眾?是為了獲得別人的應同?而這裡說的應同,不一定需要別人以正面的說話回覆。被應同,可以是一種被尊重的感受。尊重,可以有聲、可以無聲:尊重這片(虛擬)的地土,是屬於你自己的。

哈哈,竟然說到「土地」的問題。

粵語的一句「攪到我冇訂企」(廣府話,意謂「沒有地方立足」)可能就說出這樣的悲哀。想到這裡,其實整個問題是否真正是關於「空間」?而不是「可否有自由」、「表達自己意見」?

牧者是否有「空間」?或者說,牧者有否屬於自己(而且可以話得o下事)的地方?好問題。傳統上,牧者是個既監視人、又被人監視的對象。何止個人被監視,連他的家人,並家人的家人,也可以是被人監視對象。監視或者說得嚴重,可以用「觀察」來掩護,而觀察的目的,可能有兩個:一是為效法、二是為揭發。但不論如何,這樣的長期被「觀察」,再或者加上因為兩三次被人以超高清的放大鏡,將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不合比例的放到天一樣的大,所以就被嚇怕了。

於是牧者覺得要找回屬於自己的地方。一個「內有惡犬」的招牌高高的掛起,卻是透明的。所以,請你不要誤會,這裡絕對不是「兒童樂園」,這裡沒有提供「塗鴉牆」,可以供你說你喜歡說的。不請自來,碰個損手爛腳,都是因為,這是牧者的私人空間,或者,是他淨下一丁點「可以話得o下事」的地土。

而當,

這丁點地土都被抹殺,牧者將會怎樣?

“Blessed are the meek, for they will inherit the e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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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這是一個think out loud的文字練習。請你留意, 形式(或選擇不用某些形式),也是在傳遞某些信息的。

[或者相關,或者無關的連結:littleho — 胡牧擱筆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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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d by edmund at 5.17 pm under Faith,Family,Friends |

7 Comments

  1. 我睇過一本講blogging ministry的書,建議牧者寫blog要有disclaimer,註明內容全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所屬組織立場。所以我個blog都有。但是,這只能在法律上作出保障,先入為主的印象一樣改不了。

    牧者是人,為何不能發表個人意見?只是,在發表意見時,能否維持美好的見證,言行合一?

    我唯一避忌的,是我不會公開地叫人投某候選人票;其他的,在人前會講,在網上也會講。

    至於有人要將我的言論歪曲,斷章取義,小事化大和中傷,則是無可避免。在真實與網上世界,原則並無不同。如果在網上要封口,恐怕連講台也不好上了。

  2. http://wongsilas.spaces.live.com/

    大家又點睇黃國堯牧師嘅blog呢?
    佢就真係口沒遮欄,有乜講乜。

    (有時我都覺得睇佢個blog好嘥時間,自己點解要聽啲維園阿伯係都批評呢樣、批評嗰樣。我點樣都諗唔明一個牧師把口點解可以咁衰,又話呢個廢柴,又話嗰個白癡。但因為每次佢講嘢都會令我”O”嘴得好犀利,所以我每次都不自覺地想睇下佢嘅言論又有乜可以娛樂吓……)

    返番去個題目:牧者究竟可否有自由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

    我諗大家都知係嗰句啦:「惟用 *愛心* 說誠實話…… 只要隨事說 *造就人* 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4:15, 29)

    所以我覺得個答案係有—牧者可以有自由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但我們所擁有的一切自由,都是被聖靈和愛的戒命所轄制的,不論口講抑或網上的言論。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這不只是牧者,所有信徒皆是。

    至於被愛所轄制的言論是否會講得唔夠放、唔夠坦白、或者好假,我唔識答,但係我相信有愛的溝通空間應該是開放的 (open, instead of private),歡迎人的 (welcoming instead of rejecting),尊重人的 (respectful and sensitive to other people’s feelings),謙卑的 (meek, as you said, Edmund),凡事相信的 (trusting in people’s good intentions in communicating instead of taking them as criticisms),凡事盼望的 (looking forward to and actively foster mutual benefit and understanding),凡事忍耐的 (think twice or thrice before saying certain things that may cause hard feelings),和凡事包容的 (tolerant of differing opinions)。

    How’s that?

  3. 非常認同Anson的講法。
    去了黃國堯牧師的blog,嘩,Anson真好介紹。講真,且不論他的神學立場,但看文風,若果人如其文的話,我真的不敢恭維。

  4. littleho

    表露真我不是我個人的需要,而是作為一個牧者必須要有的態度。

    我自問表露真我之中,沒有粗言穢語,也很負責任,盡量以事論事,但別人愛上崗上線,take it personal,即使加了disclaimer「以下內容,可能令各位情緒不安,情感受傷,靈命受損,敬請家長留意」,也會承受壓力,因為在組織的權力架構中,別人會因著你的真我而感到受威脅和不安,即使真我想法不涉及權力架構中人,但他們會因你的「真」,感到你不受控制,以及怕你的「真」會得罪人,最終燒到佢個疊。

    人的心靈脆弱,受不起別人的「真我」,唯有我自己避一避,過一過冷河。

  5. 謝謝幾位同道出口/手。

    Alan:
    對你來說,你在blog上說的,是否都可以搬上講台?(絕不是挑戰,是認真提問)這幾天我在想(與你的blog無關),牧者可以在這個時間,在教會地方,甚至不是講台,以台灣的陳前大總統作為反省的借鏡嗎?對很多人說,他的舞弊、貪錢,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我仍然覺得,就算主觀上我怎樣已經為他搖頭嘆息,在司法程序上,他仍未定罪。於是我盡量在信仰群體中迴避討論,因為「牧者的說話代表教會」、「講台不是發表私人意見的地方」……

    但我想,在blog是可以的,正因為我認為(或天真的以為),這是屬於某個人的私人地方。是打開門的私人地方。

    Anson:
    乜咁大整蠱!你link我的blog去這個黃牧那裡,遲D佢D粉絲黎踩場,我點算?哈哈…

    尊重、謙卑、凡事相信、凡事盼望的、凡事忍耐、凡事包容,可以是說話內容,也可以是指說話的方式。這正是問題所在,一連串的「疑似被迫封筆事件」,或者與此有關:作者以為可以內容坦白,但說法包容;誰知聽眾要求的是說法包容、內容亦包容,甚至最好不說。這是我的問題:牧者的私人表達空間在哪裡?

    當然,我以為很多聽眾是忘記了網誌的基本形式不是collaboration,誤闖別人backyard還以為是「維園城市論壇」……

    Littleho:
    哈哈,這次我和你的意見比較近,好一句「避一避,過一過冷河」,你試過?不過你的說法是「又有disclaimer、又有禮貌,仲想點?」那種,確認這是我的私人空間,不喜歡的可以不看。這確是出路,是唯一的出路嗎?

    不如幾位同道,幫我諗句disclaimer好嗎?豪哥(對不起,這是唯一可以讓我記得你大過我…)那裡:「以下內容,可能令各位情緒不安,情感受傷,靈命受損,敬請家長留意」,我驚嚇親我亞媽…

  6. 我在blog講的,我在講台都會講。我出名鐘意在講台鬧人。
    不過,我講得,因為有兩個conditions:
    1. 我不是教會牧者,講員就走,最多你唔再請我;
    2. 我在blog講嘢都會小心,因為知道其實真係有人睇。
    講阿扁,講得呀,加句「如果佢真係被定罪的話…」就得啦。

  7. Hi , edmund and p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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